我在北京时候的一天晚上,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外地的读者,说看了我的新书,觉得很退步,我说其实是我进步太多,小说就是生活,我在学校外面过了三年的生活,而你们的变化可能仅仅是从高一变成了高三,偶像从张信哲变成了F4而已,所以根本不在一个欣赏的层次上。我总不能每本书都上学啊几班啊的,我写东西只能考虑到我的兴趣而不能考虑到你们的兴趣。这是一种风格。
当年春天中旬,天气开始暖和。大家这才开始新的生活,冬天的寒冷让大家心有余悸,一些人甚至可以看着《南方日报》上南方两字直咽口水,很多人复苏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打听自己去年的仇人有没有冻死。还有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姑娘已经跟比自己醒得早的人跑了,更多人则是有事没事往食堂跑,看看今天的馒头是否大过往日。大家都觉得秩序一片混乱。
我上海住的地方到我父母这里经过一条国道,这条国道常年大修,每次修路一般都要死掉几个人。但是这条路却从来不见平整过。这里不是批评修路的人,他们非常勤奋,每次看见他们总是忙得大汗淋漓。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而已。
然后是老枪,此人在有钱以后回到原来的地方,等候那个初二的女孩子,并且想以星探的名义将她骗入囊中,不幸的是老枪等了一个礼拜那女孩始终没有出现,最后才终于想明白原来以前是初二,现在已经初三毕业了。
我喜欢车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赛车这个东西快就是快,慢就是慢,不像所谓的文艺圈,说人的欣赏水平不一样,所以不分好坏。其实文学这个东西好坏一看就能知道,我认识的一些人遣词造句都还停留在未成年人阶段,愣说是一种风格也没有办法。
于是我掏出五百块钱塞她手里说:这些钱你买个自行车吧,正符合条件,以后就别找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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