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以前,我沿着河岸送她回家。而心中仍然怀念刚刚逝去的午夜,于是走进城市之中,找到了中学时代的那条街道,买了半打啤酒,走进游戏机中心,继续我未完的旅程。在香烟和啤酒的迷幻之中,我关掉电话,尽情地挥洒生命。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家人找到我的FTO。
第二天,我爬上去北京的慢车,带着很多行李,趴在一个靠窗的桌子上大睡,等我抬头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北京。
我看了很多年的中国队的足球,尤其是在看了今天的比赛以后,总结了一下,觉得中国队有这么几个很鲜明的特色:
如果在内地,这个问题的回答会超过一千字,那些连自己的车的驱动方式都不知道的记者编辑肯定会分车的驱动方式和油门深浅的控制和车身重量转移等等回答到自己都忘记了问题是什么。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后来的事实证明,追这部车使我们的生活产生巨大变化。
我说:不,比原来那个快多了,你看这钢圈,这轮胎,比原来的大多了,你进去试试。
我刚刚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情,问:你见过有哪个桑塔那开这么快的吗?
假如对方说冷,此人必定反应巨大,激情四溢地紧紧将姑娘搂住,抓住机会揩油不止;而衣冠禽兽型则会脱下一件衣服,慢慢帮人披上,然后再做身体接触。
在做中央台一个叫《对话》的节目的时候,他们请了两个,听名字像两兄弟,说话的路数是这样的:一个开口就是——这个问题在××学上叫做××××,另外一个一开口就是——这样的问题在国外是××××××,基本上每个说话没有半个钟头打不住,并且两人有互相比谁的废话多的趋势。北京台一个名字我忘了的节目请了很多权威,这是我记忆比较深刻的节目,一些平时看来很有风度的人在不知道我书皮颜色的情况下大谈我的文学水平,被指出后露出无耻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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