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液的良好机动速度使得毒液细胞小队以零损伤的优势打败了七个细胞小队。
根据以前的认知来说,应该是杂食动物是最能够适应环境的。问题是现在没有杂食细胞可供选择,只能从肉食动物跟素食动物之间选择。也不知道就单细胞来说,什么是肉食,什么素食,不知道哪种食物比较多,选到一个食物匮乏的话,原本就已经很艰难的人生,现在只会变得更加艰难。
陈天豪购买了一个尖刺,心里默念拖动着尖刺放至那个单细胞模型上面。考虑到进攻的问题,陈天豪并把尖刺放在了细胞的前方。又购买了一个素食细胞口沟放在了细胞的左前方,跟之前的肉食细胞口沟形成了对称状态。至于纤毛就放在了细胞的正后方,跟尖刺形成前后对称,方便控制自己的方向。
陈天豪利用毒液细胞的速度优势以及毒液的麻痹功能,成功的干掉了一个细胞群体。初次品尝到了速度快的爽以及团结的作用。
咦,这是单细胞还是多细胞?怎么那么巨大的?拥有六根尖刺以及三根纤毛,怎么进化得那么快?
绿液细胞挣扎了几下,没有了大半生命值的它,速度也是急速下降下来,没跑开多远就这样在三个独角细胞的攻击下,离开了它的进化之路。
速度也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之前拥有足够的速度,估计是可以逃脱那个大细胞的追杀。那么把纤毛全部都买了,纤毛全部装在尾部,方便进行方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