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五月。老夏和人飙车不幸撞倒路人,结果是大家各躺医院两个月,而老夏介绍的四部跑车之中已经有三部只剩下车架,其中一部是一个家伙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从桥上下来,以超过一百九十迈的速度撞上隔离带,比翼双飞,成为冤魂。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还有一个家伙近视,没看见前面卡车是装了钢板的,结果被钢筋削掉脑袋,但是这家伙还不依不饶,车子始终向前冲去。据说当时的卡车司机平静地说:那人厉害,没头了都开这么快。
老夏走后没有消息,后来出了很多起全国走私大案,当电视转播的时候我以为可以再次看见老夏,结果发现并没有此人。
说完觉得自己很矛盾,文学这样的东西太复杂,不畅销了人家说你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太畅销了人家说看的人多的不是好东西,中国不在少数的作家专家学者希望我写的东西再也没人看,因为他们写的东西没有人看,并且有不在少数的研究人员觉得《三重门》是本垃圾,理由是像这样用人物对话来凑字数的学生小说儿童文学没有文学价值,虽然我的书往往几十页不出现一句人物对话,要对话起来也不超过五句话。因为我觉得人有的时候说话很没有意思。
其实只要不超过一个人的控制范围什么速度都没有关系。
这天晚上我就订了一张去北京的机票,首都机场打了个车就到北京饭店,到了前台我发现这是一个五星级的宾馆,然后我问服务员:麻烦你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张一凡的人。
老夏一再请求我坐上他的车去,此时尽管我对这样的生活有种种不满,但是还是没有厌世的念头,所以飞快跳上一部出租车逃走。
第三个是善于在传中的时候踢在对方腿上。在中国队经过了边路进攻和小范围配合以后,终于有一个幸运儿能捞着球带到了对方接近底线的部位,而且居然能把球控制住了没出底线,这个时候对方就扑了上来,我方就善于博得角球,一般是倒地一大脚传球,连摄像机镜头都挪到球门那了,就是看不见球,大家纳闷半天原来打对方脚上了,于是中国人心里就很痛快,没事,还有角球呢。当然如果有传中技术比较好的球员,一般就不会往对方脚上踢了,往往是踢在人家大腿或者更高的地方,意思是我这个球传出来就是个好球。